本報訊(記者 欒吟之)昨天,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對王宗南涉嫌受賄、挪用公款案提起公訴。
  經查,王宗南在擔任上海友誼(集團)有限公司總經理、上海聯華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期間,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,收受賄賂共計價值269萬餘元,還伙同他人共同挪用公款1.9億餘元。
  (原標題:王宗南涉嫌挪用1.9億被提起公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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